【職能培育(職前訓練)課程】請參閱113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(職前訓練)招生簡章第3至7頁
一、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,每日08:30~17:05。
※「電腦實務應用」、「網頁設計實務」、「新媒體行銷與分析」:週一至週四,每日08:30~17:05。
※「托育及坐月子服務人員」:週一至週五,每日08:30~15:10。
※「照顧服務員」:週一08:30~17:05 ,週二至週五09:30~16:30 。
二、上課地點:
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(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)。
※「照顧服務員(11312班次)」部分天數之上課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婦女支持培力中心
(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8樓)。
三、招訓對象:
年滿15歲以上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或待業者,詳細課程內容及招生報名資格請參閱招生簡章。
四、報名方式:
(一) 郵寄報名:
至本學院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後,備妥相關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學院各群組。
(二)現場報名:
每班次僅開放兩日現場報名,分別為報名截止日及報名截止前一日,受理時間為09:00-12:00及13:30-16:30,受理地點本學院行政大樓1樓志工服務台,其餘日期仍僅受理郵寄報名。
五、報名日期:依職能培育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內受理報名作業。
六、報名應備文件(包含共同應繳資料及個別應繳資料)如下:
(一) 共同應備資料:
1、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1份。
2、各職科「報名資格」所列條件之證明文件(如:學歷證件、證照…等,詳見本簡章第3至11頁「113年度下半年職能培育課程一覽表」)。
(二) 個別應備資料:
如符合「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」或就業服務法第24條「特定對象者之失業者」,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(詳見本簡章第16至18頁「參訓者資格條件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對照表」)。
▲凡報名參訓者(職能培育課程)皆須接受甄試(面試),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【職能進修課程】請參閱113年度下半年職能進修招生簡章第3至12頁
一、上課時間: 各職科上課時段不同,請參閱招生簡章。
二、招訓對象:年滿15歲以上之培養第二專長或進修者,詳細課程內容及招生報名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。
三、報名方式:僅採網路報名(非報名期間內不予受理報名作業)。
四、報名日期:依職能進修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內受理報名作業。
五、退費標準(小數點均無條件進位計算):
(一)開訓前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。
(二)參訓時數未超過全期時數三分之一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。
(三)參訓時數超過(含)全期時數三分之一退訓者,不予退費。
▲報名參訓者(職能進修課程-非屬進階課程)無須甄試,於報名截止後次一工作日依報名先後順序,於本學院官網公告前順位之個別繳款帳號,並於期限內完成繳款,始完成報名程序。後順位則視前順位之繳款情形遞訓通知。逾期未完成繳款,將通知備取者依序遞訓(恕不受理未獲通知自行前往繳款者)。
▲報名參訓者(職能進修課程-進階課程)須接受甄試(筆試及面試),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▲首次報名須先進行信箱驗證,系統自動發送加入成功信件,需再回到報名頁面完成報名。
▲非進階進修課程報名時,請確認資料填寫正確,一經送出將無法修正報名資料,如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全視同報名不全,將取消報名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