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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促進勞工職業技能補助申請表件

為鼓勵並提升勞工自我專業技能,連續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之勞工或於本市連續提供勞務4個月以上之新住民;參加「勞動部推派參加之國際技能競賽」、「勞動部主辦之全國技能競賽」、「本市勞動局主辦之技能競賽」獲獎或取得勞動部核發之甲、乙級技術士證,得依「臺北市促進勞工職業技能補助辦法」申請補助,申請人應於獲獎日或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三個月內,自行下載表單填寫,並檢附相關備審資料,親送或郵寄至本學院。


備註:申請者若投保於職業工會,需另填寫「參加職業工會、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在職工作切結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