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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住民 ( 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 ) 是否可參加職業訓練課程?

答: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依法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(簡稱新住民),性別不拘,均可報名;各班相關資格要件依招生簡章辦理。